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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添加时间:2023-07-26 11:27:22  浏览次数: 次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J042023ZFCG002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21.2万元
最高限价:421.2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租赁60个标准机柜(单机柜可用功率不小于 5KW)及配套服务。
服务期限:1年
质量标准:符合项目使用功能、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支持节能环保政策,但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 2023年8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逾期上传及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线下开标地点:保定市民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以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供应商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标公告公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768号
联系方式:刘建坤 电话:0312-3024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方式:张帅 电话:0312-5075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帅
电 话:0312-507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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